立即付諸行動 共同應對氣候變化和全球暖化
2023 年將會毫無疑問成為代表極端氣候的一年。過去八個月,社交媒體流傳大量有關氣候災難的照片和視頻,畫面令人震驚,當中包括智利、北美和南歐的山林大火,亞洲出現令人灼熱難耐的熱浪,以及吹襲非洲東南部的致命特強熱帶氣旋。氣候變化造成前所未見的威脅,是人類在21世紀面對的最大的挑戰之一。面對這挑戰,我們有迫切需要重新思考應對氣候變化的策略和優先工作。
今期FLASS FORWARD獲本院社會科學與政策研究學系張健緯博士親自撰文,與讀者分享他對氣候變化的觀點,預告若人類不立刻加強措施應對氣候變化將會出現的最嚴重後果,以及我們應採取什麼行動遏制這迫在眉睫的危機。張博士是一位資深的氣候學家,多年來一直身在英國和香港兩地關注氣候變化問題。在英國工作期間,他經常接受包括天空新聞(SKY NEWS)、彭博(Bloomberg)、第四台(Channel 4)、第五台(Channel 5)、LBC電台、Green TV、半島電視台(Al Jazeera)、STINFO、金融時報(Financial Times)等多家媒體訪問,就極端天氣、颶風、自然災害和災難管理等議題發表評論。
張博士取得牛津大學熱帶氣候學博士學位後,在倫敦金斯頓大學擔任講師和高級講師,負責講授環境危害和災難管理。張博士返港後加入全球五大再保險公司之一的法國再保險(亞洲)有限公司,擔任高級巨災分析師。在2017-2018年加入香港教育大學前,他曾於香港科技大學任教。除進行研究外,張博士熱衷教育下一代重視氣候問題。
張健緯博士
人類歷史曾經歷過不同年代的氣候變化階段。在過去一百萬年,地球至少經歷了五個冰河時期(glacial),以及其間回暖的間冰期(interglacial),這大約每隔十萬年出現一次,而氣候變化意味溫度不斷升高。
我們需要強調的是,全球平均氣溫與一百年前比較雖僅上升約1°C,但在這一百年間卻是持續上升(圖一),而按照目前的上升速度,到 2040 年左右全球氣溫將會比工業化前水平高 1.5°(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,2018年)。在這百年的上升趨勢中,有兩件事值得我們注意:首先,於最近數十年,氣溫正加速上升;另外,1.5°C的臨界點十分重要,因為由這引起的全球暖化效應將不容忽視。全球暖化增加了大氣的持水能力(每升溫 1°C 約增加 7%,Trenberth,2011年),即增加了陸地和海洋表面的蒸發量,這對大氣和海洋產生巨大且相互影響的連鎖反應。
從技術角度分析,溫度波幅在某標準範圍內仍可被視作正常,惟自工業革命以來,出現極端異常溫暖年份的次數大幅增加,情況卻令人擔心。
過去十年,我們經歷了有記錄以來最溫暖的年份,包括2015 年、2016 年、2017 年、2019 年、2020 年和2022 年(WMO,2022 年),以及2023 年在美國西南部、墨西哥、南歐和中國的極端熱浪。今年7 月 16 日,美國死亡谷和中國西北部的氣溫高達 52°C(CNN,2023年);今年 7 月甚至刷新了美國國家海洋暨大氣總署(NOAA) 的記錄,成為174 年來最高海面反常溫度的月份(+0.99°C)(NOAA,2023年)。
有人辯稱氣候變化只是自然現象,而不是人類活動所造成的。氣候變化無疑可能受自然界的力量影響,例如有關地球軌跡變化的米蘭科維奇週期(Milankovitch cycles)、聖嬰-南方振盪現象(ENSO)、太陽輻射量、火山爆發和地殼變動(即板塊移動 )等自然現象。然而,米蘭科維奇週期以數萬甚至數十萬年計算;太陽輻射量增加理應令整個地球大氣層變暖,但目前暖化現象主要集中在大氣層底部(即地球表面);火山也會令地球變暖,但發生的次數不足解釋今天暖化的情況;而板塊移動所能造成的影響更加只能以百萬年計算。
那麼,我們能否將2023年破紀錄的高溫歸咎於當前的厄爾尼諾現象(El Niño)呢?厄爾尼諾現像是由於東太平洋上的信風(trade wind)減弱,導致中太平洋海面溫度出現異常升幅,而太平洋中部溫暖的海面令上升氣流增強,改變了太平洋大氣的緯度環流,這可解釋東南亞熱浪的成因。
但歐洲出現的熱浪受厄爾尼諾現象的影響相對較小。在美洲方面,美國西南部和墨西哥在厄爾尼諾現像的影響下,未有出現太平洋急流向中性位置南移把水份帶入內陸的情況,而沒有形成過去經常吹襲南部的風暴;厄爾尼諾反導致橫掃美國西北以至東南部的地熱浪,令四角州份(即亞利桑那州、科羅拉多州、猶他州及新墨西哥州)、德克薩斯州和佛羅里達州都錄得極端氣溫。2023年厄爾尼諾現象的全面影響仍未完全浮現,預計2023年聖誕節前後將持續增強,由於其影響存有滯後性,估計2024 年世界各地將遭受大規模的熱浪衝擊。
全球變暖是2023年極端高溫的元兇。人類活動,當中主要是通過溫室氣體的排放,肯定是導致全球變暖的主因(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,2023年)。
全球變暖是2023年極端高溫的元兇。人類活動,當中主要是通過溫室氣體的排放,肯定是導致全球變暖的主因(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,2023年)。過去數十年,亞馬遜流域、東南亞和剛果熱帶雨林的大規模林木砍伐導致嚴重土壤侵蝕,令沖溝、荒地和荒漠增加。非洲耕地的過度灌溉導致土壤鹽化和土壤侵蝕,進一步加劇荒漠化現象。過長的乾旱季節、沒有植被的地面及高反照效應(high albedo)等因素,都加劇了一些受乾旱影響地區的面積範圍和乾旱情況維持的時間,薩赫勒和中國西北部屬其中例子。
二戰後人口迅速增長和大規模都市化、工業化,推動了東京、孟買、上海等特大城市的發展。由於農地變成城市土地、加上大規模建設和新鋪設的水泥地,來自家用和工業的硫酸、硝酸、甲烷和二氧化碳等空氣污染物成為溫室氣體,在熱島效應下積聚,進以加劇溫室效應。由於氣候變暖,極地的冰川和海冰融化,導致全球海平面上升,低窪小島國受沿海洪水破壞和淹浸威脅,令當地居民淪為氣候災民。
氣候變化與各種大氣、水文和生物危害之間的關聯性不容忽視。溫暖的大氣可為颶風和熱帶風暴的形成提供更多能量,對風暴途經的沿海地區造成嚴重破壞。研究證實,熱帶風暴形成的頻率可能正在減少(Chand等,2022年),但強度卻正在增加(Knutson等,2021年),2017年的Hato和2018年的Mangkhut 超強颱風便是當中例子。溫暖的大氣層為強雷暴的形成提供了巨大的潛在能量和水分,導致出現極端洪水;此外,全球暖化亦會增加極端熱浪、乾旱和山火的機會(圖二)。
氣候變化明顯會為人類帶來災難,但大多數人若不是未完全忽視的話,就是仍遲遲沒有採取行動,紓緩全球暖化問題。目前,大多數人寧願應對眼前的危害,例如只顧構成可見威脅的颱風或洪水,而不正視這些威脅背後的深遠原因。
安於現狀有機會令我們日後犧牲更多生命和承擔更多財產損失。
我們應明白氣候變化是氣溫上升、暴雨加劇所造成巨大影響的過程。安於現狀有機會令我們日後犧牲更多生命和承擔更多財產損失。為了盡量減少所受影響,並增強應對災害的韌力,抵御前所未見的破壞力量和規模,我們應該為各社區制定全面的危害和災難管理計劃。大家應切記,我們還未經歷氣候變化的最嚴重後果,地球越溫暖,這些危害的破壞力則越大。
燃燒化石燃料釋放的二氧化碳是全球暖化的主因,即使大多數國家正大規模利用太陽能等可再生能源(中國)、風能(美國)、水力發電(中國)和潮汐能(英國),圖三顯示化石燃料依然為全球提供超過六成能源(Energy Institute Statistical Review of World Energy, 2023年)。
我們應面對現實:在目前情況下,完全停止燃燒化石燃料是不可能的,因此人們越來越重視能源效益和節能,這意味著我們可用相同的能源提供更多的服務,並以更少的能源提供相同數量的服務,目標是減少每個階段(提取、轉換、運輸、輸送和使用)的能源損耗。
另一個方法是碳封存(carbon sequestration),即把二氧化碳長期儲存。有兩種方法可封存二氧化碳: a) 陸地封存利用土地管理方式實踐,透過濕地、土地恢復或植樹造林來去除大氣中的二氧化碳; b) 地質封存/碳捕獲和封存(geologic sequestration/Carbon Capture and Storage)把二氧化碳進入大氣前抽走(通常在發電廠或主要排放源所在地),並將其注入地底深處或儲存在海洋中,但我們仍未能確定將二氧化碳注入海洋深處的潛在健康問題。
為了將全球暖化控制在 1.5°C 以內,全球排放量需在 2030 年前減少 45%,到 2050 年更需達淨零排放。有更多國家承諾到 2050 年實現淨零排放(聯合國環境規劃署,2022年)。全球已有 130 多個國家提出了到 2050 年或 2060 年實現碳中和目標(Zhao,2022年)。
從1988年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開始對氣候變化進行研究,到1992年《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》的採納,多年來許多國家都同意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的大方向,並簽署了1997 年的《京都議定書》,為大多數最發達國家設定了溫室氣體排放限額;在2009 年《哥本哈根協議》,中國、美國和其他最不發達國家同意減少溫室氣體排放量;在2011 年的《德班平台》,最發達國家和最不發達國家同意制定具法律約束力,並將於2020 年生效的溫室氣體排放量;2015年的《巴黎協定》得到各國同意,將全球氣溫升幅控制在2°C以下,其後修訂為1.5°C。自1995年以來,聯合國氣候變化締約方大會(COP)每年召開一次會議,審查締約方提交的國家信息和排放清單,評估締約方所採取措施的成效,以及在實現公約最終目標所取得的進展。
然而,在國際利益衝突和各國經濟發展步伐不一的情況下,各方難以就如何減少使用化石燃料達成共識。如果沒有國際社會的充分承諾,最終敲定的目標亦永遠無法實現。事實上,在實現碳中和或零碳目標方面,我們仍遠偏離目標。《格拉斯哥氣候公約》呼籲所有國家在2022 年底前重新審視,並加強各國對2030 年目標的自主貢獻(Nationally Determined Contributions),但截至2022 年9 月,各國僅提交了24 份新或更新的氣候計劃(聯合國, 2023年)。
假如我們袖手旁觀,一旦氣溫比工業化前水平上升超過1.5°C,到 2030 年代便可能會達到引發巨大氣候災難的臨界點(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,2023年)。
爭論極端高溫是否在氣候波動或變化範圍內是毫無意義的,與其對那些本質上懷疑全球暖化是否存在的人抱任何希望,倒不如大家立即採取行動。假如我們袖手旁觀,一旦氣溫比工業化前水平上升超過1.5°C,到 2030 年代便可能會達到引發巨大氣候災難的臨界點(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,2023年)。 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警告在其氣候變化預測中,如一切依舊,到 2100 年氣溫可能會上升 4.1°C - 4.8°C。
即使我們現在停止排放二氧化碳,二氧化碳也會在大氣中停留300到1000年(Buis,2019年),不斷加劇溫室效應。通過將氣溫升幅控制在與工業化前比較增加1.5°C 以下的水平,高溫升幅才可望逐步消失。
我們必須立即採取共同行動,通過環境、社會和管治(ESG),以及環境、社會和氣候變化(ESCC)風險評估,讓政府、商界領袖和公眾了解氣候變化、氣候危害和環境可持續性之間的因果關係,這有助改變人們的態度和行為,推動各界立即採取更重要的行動,來緩解和適應氣候變化。然而,若加劇的地緣政治和經濟保護主義持續,並因此減慢由化石燃料過渡至碳中和及淨零排放的步伐,地球可能會在未來陸續創出新的高溫記錄。
文中引用的參考請參閱英文原文。
(中文翻譯:潘紹忠;整理:張健緯博士)